数据管理制度

植物资源数据的收集、加工、汇交、整编、应用及其开放共享和长期保存是中国植物主题数据库的主要功能之一。为了保证中国植物主题数据库数据有效和长期保存以及管理数据的规范性,更好地服务科研开发、科普展示和科学数据的共享与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植物主题数据库的主要任务:

1、负责植物数据的收集、加工、汇交、整编、应用及其开放共享和长期保存。

2、负责中国植物主题数据库网站的总体设计、建立、运行和维护。

3、提供植物数据共享服务。

4、负责植物数据的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

5、每年向中国科学院科学数据中心提交数据管理报告。

第二章 汇交整编

第一条【汇交人责任】 汇交数据责任人在植物数据未汇交前,有责任将从现场考察所获取的数据妥善保管,安全存放、合理使用和及时备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造样品和数据,不得在汇交中弄虚作假。

第二条【数据内容】数据的信息资料内容包括:标本和现场分析数据;样品相关现场资料复印件、电子文档及资料、文档清单等。数据的载体包括纸张、磁盘、磁带、光盘、胶片、底片、图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三条【样品和数据汇交程序】汇交样品和数据责任人应在现场考察任务完成后填写《中国植物主题数据库分析数据注册表》;标本、野外采集数据注册在回单位后10个工作日内汇交到植物主题数据库。

第四条【完整汇交】在数据注册表汇交之后的3个月内,由汇交数据责任者填写《中国植物主题数据库数据汇交表》,并向中国植物主题数据库汇交原始数据和数据的完整备份和经过专业校正的相应数据。

第五条【中国植物主题数据库接收义务】中国植物主题数据库在收到数据后应当出具汇交报告,并完成数据入库、信息发布工作。

第三章 备份与安全

第六条 【备份】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确保安全可控”原则,项目责任人定期对本项目(课题)项目数据、关联数据、进行整编和质量控制。并且将数据备份至植物主题数据库。

第七条 【安全保密机制】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完善数据管控、属性管理、身份是别、行为追朔、黑名单等管理措施,定期维护数据库系统安全,健全防篡改、防泄漏、防攻击、防病毒等安全防护体系。

第四章 数据管理与共享服务

第八条 【保护合法权益】中国植物主题数据库应在数据验收后及时公布项目汇交科学数据的元数据,并公开和共享数据。

第九条【涉密数据处理】涉密数据不进行汇交,由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保存。 

第十条【共享服务要求】政府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用户使用汇交数据进行政策研究、教学、科研等社会公益性活动时,可无偿使用汇交数据;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用户利用汇交数据进行商业、经济等盈利活动的,应缴纳相应的费用,有关办法另行制定。落实“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的原则。

第十一条【维护知识产权】用户利用中国植物主题数据库产生的研究成果应注明数据来源;涉及知识产权等问题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各共建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科学院中国植物主题数据库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